近年来,宝应法院开发区法庭积极探索建立以妇女儿童及老年人权益保护为主题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柔性调解和刚性审判相结合,并联合县妇联、各村委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近日,开发区法庭庭长潘志耘在射阳湖镇某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一对年迈的老夫妇状告三名子女,要求三被告按月支付赡养费,并定期回家探望。庭审中,原告的大儿子表示需还清自己购房债务才能赡养父母,目前并无经济能力。潘庭长当即释明,缺乏经济能力并非是不赡养父母的理由,教育其要积极履行义务,为自己的孩子树立榜样。鉴于原告要求支付赡养费标准较高,潘庭长建议原告既要考虑自身实际需求,也要兼顾子女的经济承受能力来确定赡养费的数额以及探望老人的时间和次数。同时,潘庭长还邀请了该村村委会干部、妇女干部参与调解,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积怨,达成一致,弥合亲情。
县妇联组织当地妇女干部及妇女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潘庭长就妇女干部们提出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旁听群众对本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宝应法院照顾年迈当事人,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的做法,本次庭审既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让大家学习到维护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
来源:宝应法院供稿:开发区法庭朱净园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