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广使用“扬城扫码通”的通知》(扬控发〔〕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利用大数据服务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溯源、流调的精准、数字化支撑,为精细化社会治理提供平台保证,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复学,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推广使用“扬城扫码通”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全县所有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自然村、旅游景点;“两站一码头”、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交通运营场所;商场、超市、餐厅(馆)、影剧院、游艺和歌舞娱乐场所、公共浴室、健身运动场所、药店等具有对外营业功能的场所。在重点场所使用苏康码扫码一体机,其他场所统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