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交通出行等管理办法的通告
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8月1日零时起,通过宝应辖区内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站场进入宝应的所有人员,须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全县暂时保留高速出口、国省道等主要干道交通进出口,与邻县交界的镇道设立查验口,暂停使用交界的村道。
三、与扬州主城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交叉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报告,服从疫情管控措施。
四、禁止在公共场所聚集跳广场舞(由提供场所的单位负责禁止)。
五、从即日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决不离宝,动员亲戚朋友不来宝。
宝应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7月31日
来源:宝应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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