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助理的公告》相关程序,现将聘警务助理录用体检公告如下:
一、录用人员名单
张莹、李薇、胡美莹、梁佳敏、吴佳盈、毛敏、陈鑫宇、刘洪、邵富兴、胡旺、严鑫杰、舒小波、杨文浩、周文瑞、王宽、孙川淞、李亚洁、徐琦佩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年6月15日(星期二)上午8:30集合。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观音街道蔡山东路号),请参检人员准时到达,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项目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
四、其他
1、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3、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4、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联系肖老师。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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