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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7/26 18: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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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人社发〔〕84号

转发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年呼伦贝尔市职称改革

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年呼伦贝尔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呼人社发〔〕31号)转发给你们,请尽快组织落实。为有序推进今年职称改革工作任务,现就职称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程序

(一)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在本单位各级别岗位空岗数内组织初评小组推荐申报人选,推荐人选申报资格(即《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出具公示反馈结论一式两份,与推荐人员申报材料、书面推荐报告、申报岗位空岗佐证材料一并报送至主管部门审核。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主管部门(乡镇*府、办事处)按照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并结合《年呼伦贝尔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审核申报材料,汇总本系统申报人员情况形成审核意见(正式文件),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人社局专技股审核。

(三)人社局专技股审核汇总整理全市各级别职称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权限报送至上级人社部门或评审委员会。

二、提交材料

申报人:年申报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均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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