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载客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面包车超员、“黑校车”
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年10月1日至19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载客汽车超员起,面包车超员起;
10月4日至18日,全省现场查处农村公路载客汽车超员起,查处面包车超员起;全省农村公路现场查处货车和拖拉机等违法载人起。
庞大的数字,触目惊心,巨大的隐患,埋下了事故的苗头。
针对近期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和问题,交警总队决定自10月20日起到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行动,将在
重点时段(早上7时至9时,下午17时至20时)
重点路段(通往学校、厂区工地交通要道)
重点查处面包车超员、货车、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案例一年10月18日下午3时50分许,信阳淮滨县交警大队铁骑队一队员巡逻至西城大道时,对一辆车牌号为豫S6XXXX客运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核载19人,实载21人,超员未达百分之二十。
随后执勤人员立即将该车情况上级反映,告知司机通知其客车所属公司安排车辆将超载乘客进行转运。该案件已移交给执法分队,对该车驾驶员做出罚款元记6分处理。
案例二年10月20日9时50分,息县交警在辖区G国道路口乡益民液化气站路段附近执勤时,发现刘某旺驾驶号牌为豫QNQ6**面包车存在超员行为。经查,该车核定7人,实载8人,超员1人。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做出罚款元、记3分的决定,并对驾驶人和乘车人员现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及严重后果,提醒大家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家人的幸福,千万不要驾驶和乘坐超员车。
案例三10月16日,周五下午放学时段,信阳商城县交警大队民警和往常一样在辖区开展车辆例行检查,大约17时10分许,民警从前面车玻璃发现,车牌号为“豫S8H31*”“豫AU2J6*”的五菱牌小型面包车内均挤满了孩子,随即对车辆进行拦检。检查发现,这两辆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而且乘车人均为学生,车辆超员竟达50%以上,属于严重超员交通违法。
经询问,辖区汪桥一中放月假,学生集中乘车回家,司机还解释几个学生是半路上来的,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已经违法和后果的严重性。随后,民警对其严厉批评教育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其超员违法依法处以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找其他车辆将超员学生安全送回。
在交警查处违法的过程中,和这位驾驶员一样安全意识薄弱的司机大有人在。这些超员车辆,大多都利用学生放假拉载学生为主。而孩子们的家长不能亲自接送,也经常采用这种“结伴儿”乘坐面包车的方式,至于车内坐了多少人,家长并不知情,进而忽略了其危险性。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机动车超员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乘坐超员车辆,不仅安全得不到保障,被交警查获后,还要对驾驶人罚款、记分,对乘客分流转运,既耽误时间还费钱,真的是得不偿失。要对自己及他人的安危负责,不要乘坐超员车辆。
其他地区6月19日16时50分,河南省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金铺镇一幼儿园门前路段时,发现一辆接送学生的校车有超员嫌疑。
经查,该校车存在超员情况,且校车驾驶人邢某虽然持有A3公交车驾驶证,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邢某因没有校车驾驶资格和驾驶超员校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元、驾驶证降级至C1的处罚决定。
年9月17日,孟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朝阳镇某幼儿园附近截获两辆接送学生的非法面包车。
经查,井某驾驶的面包车,核载5人,实载13人,超员8人。该车未取得校车许可,井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并收取费用,非法从事校车业务,且在运送学生过程中超员%以上,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记6分,同时扣留车辆并对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另一驾驶人汪某无证驾驶,并且未取得校车许可,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并收取费用,非法从事校车业务,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同时扣留车辆并对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年9月25日下午17时左右,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执勤民警在G国道巡逻,至杞县宗店乡瓦岗村路段时,一辆号牌为豫BC***6号银色面包车见到执勤民警突然掉头,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达57%,该车辆未办理校车营运手续,驾驶人吴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接送学生。交警部门依法对吴某予以罚款1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处罚。
年10月10日,任某驾驶豫K8***小型普通客车沿恒通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恒通路与任庄村交叉口向南米处时,被许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拦车检查。
经查,车上共坐16名学生,存在超员情况,驾驶员任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驾驶客运车(不包括客运车辆、公共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20%,交警部门依法对任某罚款15元、驾驶证记12分。
年10月16日,南阳交警支队接网友群举报豫RMS***严重超员。经查,该车为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其登记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核载人数为7人,实载12人,属严重超员。该车并无营运资格许可,乘坐人员全部为学生,未办理任何正规校车手续。
驾驶人张某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且严重超员,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1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
年5月2日10时20分,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京广国道南乐段姚庄红路灯路口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豫J68***的中型普通客车有超员嫌疑,经查,该车辆核定载人数19人,实际载人数23人。该车辆驾驶员代某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20%,交警部门依法对其罚款元,驾驶证记12分。
年8月4日7时46分,焦作博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驾车巡逻至省道65公里处时,发现一辆棕色面包车形迹可疑。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超员6人,超员率达85%。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程某作出罚款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年10月9日13时,郑州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郑州市高新区银杏路与白桦街交叉口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整治活动,拦下一辆车号为豫AH***0的依维柯小型普通客车,发现该车涉嫌严重超员。
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20人,超员人数达到%以上。交警部门依法对曹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元的处罚。
年10月17日凌晨4时35分,新乡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执勤交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A2****的灰色面包车行驶缓慢,形迹可疑,遂拦停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22人,超员16人,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扣6分,罚款元的处罚。
超员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许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员超员造成
首先,超员会加重车身
车辆安全稳定性会降低;
其实,车内人员拥挤
不仅通风通气存在问题
一旦路遇危险
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
最后,车辆自身机械性能
也因为超员而增加损耗。
建议广大群众和家长务必引起重视
为了自身安全,自觉抵制
拒绝乘坐、及时举报超员车辆。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请勿乘坐超员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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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商报、信阳交警、信阳论坛网
-编辑:何雨晴-
-审核:万鹏-
-法律顾问:方海平河南保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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