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博爱县司法局会同博爱县人民法院、博爱县公安局对全县个人申请、组织推荐、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全部进行了个人基本信息核实和资格审查,在全县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候选人中,随机抽取76人,接受社会个人申请16人,组织推荐3人,共计95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自年12月21日-12月27日。
公示期间,望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对发现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有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及时向博爱县司法局基层科反映。
受理—
博爱县司法局博爱县公安局博爱县人民法院
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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