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府,县经济开发区(泗涂产业园)管委会,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宿州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的通知》(宿*办明电〔〕16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应急救灾、人道救助能力,助推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经县*府同意,决定开展年“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年“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创新了筹资模式,增加了互联网众筹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扶贫助困、弘扬人道主义为宗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广泛筹集善款,在人道救助领域为*府分忧、替群众解难,为决胜脱贫攻坚、推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泗县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主题、活动时间和捐款用途
(一)活动主题。动员人道资源,共建美好泗州。
(二)活动时间。本次募捐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9月底。
(三)资金用途。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及“两节”送温暖活动;特殊群体的慰问和救助;特困户的应急救助;“关爱女性合力保障”两癌保险经费补助;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公益活动或公益项目建设。
三、募捐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泗各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开发区、泗涂产业园、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经信局等单位还要分别组织辖区企业、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各类学校、驻泗企业单位积极参与。
(二)广泛动员宣传。县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加大“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搭建捐赠方与受益方互动交流的平台,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树立“人人可慈善”的现代公益理念,积极参与公益募捐活动。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奉献爱心。募捐活动坚持自愿参加,不下指标、不搞摊派。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平台要对募捐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弘扬正能量。
(三)干部*员带头。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员在活动中要发扬风格、作出表率,既要认真履责,又要积极捐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在“博爱在江淮”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红十字会应当予以表彰。
(四)落实税收*策。县红十字会向捐赠者提供“安徽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事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30号)规定,企业和个人捐赠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策。
(五)定期报告公示。县红十字会要安排专人负责接收捐款,募捐款全部纳入红十字会募捐专户;要积极与各级各部门对接,做好募捐款项的接收、统计、公示等工作,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张榜公布捐款单位和个人名单。每周向县*府报告一次工作开展进度,并将捐款情况向各级各部门反馈。
(六)严格透明管理。县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捐款的管理、使用和发放工作,及时公布募捐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捐赠工作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捐款方式。
1.线下直捐方式。携带现金和本单位捐款人清单到县红十字会直接办理捐款、开票手续。捐款人清单电子档(EXCEL格式)请传县红十字会邮箱。
2.银行转账方式。通过银行向县红十字会募捐账号转账,也可通过扫描县红十字会募捐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