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一名家住外地的申请人来到博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内容的锦旗送给执行局副局长贺晓燕,感谢她为自己讨回公道,追回来了自己的货款。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年8月7日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欠张某某货款元,双方约定在年8月7日支付元,余款元于年1月24日前全部付清。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某履行了部分义务,尚有元未按照调解书规定的时间履行。8月13日,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当天执行干警就在司法网络查控平台上对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有银行存款余元,随即采取了冻结措施。8月19日,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王某某电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于冻结账户及时,被执行人王某某不知道银行账户被冻结,随后又进账余元被冻结,至此全部执行标的执行到位。
9月16日,执行干警对王某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网络扣划,次日将全部执行款项退给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来到法院后,张某某感动不已,说道:我是外地人,之前还担心这货款还不知道到啥时才能给要回来,没想到这么快就接到法院的通知,让来办理领款手续,真是没想到啊。为了表达谢意,张某某坚持给执行干警送来了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来源:博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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