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说
“争”这个词的用途很广。从历史看,战争年代无非就是争江山,到了和平年代,争名夺利成了时代的需求。而我今天不去说那么大的话题,光就学校的师生而言,从我们那一代和现今这一代的所见所闻,写点不成气候的有关争的状况罢了。
我们是七十年代的人,说起来有点守旧,因为与社会背景有关,当时还没有那么开放,法律制度还没有那么健全,什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统统没有,更别说“人性化管理”和“以人为本”这些词了。所以,当时我们与老师的关系就那么个师生关系,在我们眼里老师确实是至高无上的。说起学习,那真是你追我赶,干劲十足,因为那时兴留级,兴分配,记得我从小就有那么一个简单的理想:一定得好好读书,改变命运。所以我们常常你争我抢,不想把成绩落后别人。那时老师们不要争得什么,只要学生能考个好成绩,别人就公认他是好老师,真是简简单单。小学的我们一直很听话,因为没有什么要与老师争的,到了中学后才开始学会与老师讨论,再深一点就是争论了。记得我与老师最激烈的争论是一次物理课,那是一道平面镜成相的问题:把一块平面镜平放于地上,一个人直立站在上面,会成什么相呢?在这一点上老师和我的意见是不一样的:我的观点是倒立的虚相,老师的观点是直立的虚相。就为这一点我们争了整整一节课,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出结论。后来我也在学校小有名气,因为当时与老师争论,在别人看来是一件不争的事,而且这被说成是胆大妄为。幸亏当时老师没有生我的气,我还能好好地把书读下来,但有些同学,他们与老师争了(当然与我不同,他们争的不是学习的事),后来就莫名被留级或开除了。
这或许是老师至高无上的一种表现!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了八十年代末,当九十年代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孩子们的又一个春天来临了,接下来的《教育法》再一次给了“差生”们一滴甜润的甘露。
从此,没有了留级与开除,争的主动权回归到了学生手里!
现如今,关于争学习的事提的很少,而争权利的事件层出不穷:哪怕一件很小的事,如老师打了学生一巴掌,那家长必讨个说法,最后吃亏的当然是老师。即使小骂一句也不行啊!伤了学生的自尊心,老师要受赔偿的。如此一来,老师们就得成了学生的朋友,有时候还得成了学生的下人!是啊,老师就得服服帖帖的为学生服务嘛!
这种局势的扭转,不得不说是争的结果。
只要发展,还得往下争,看着吧,将来是什么结果,我们世人拭目以待!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