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江苏省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面启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直奔现场,查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虚假整改等问题。12月23日,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督察组集中公开通报第二批次典型案例。
12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扬州市督察发现,扬州市对自然保护地监管不力,管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非法侵占问题突出,保护地生态安全受到威胁。
监管缺位,非法侵占问题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核心区,缓冲区内禁止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督察发现,宝应运西湿地、扬州渌洋湖、高邮市绿洋湖等3个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未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人员、车辆随意进出。扬州渌洋湖自然保护区内水产养殖面积超过亩,接近保护区面积的一半,其中核心区内养殖面积超过亩。高邮绿洋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水产养殖面积超过亩,鸿昇养殖场长期占用核心区约40亩水杉林地从事禽类养殖,对湿地植被造成破坏。
鸿昇养殖场长期占用高邮绿洋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林地从事禽类养殖
鸿昇养殖场长期占用高邮绿洋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林地从事禽类养殖
扬州户外猩球山野度假乐园项目在未取得规划、土地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年9月投入运营,部分娱乐设施和附属用房位于扬州西郊省级森林公园生态红线范围内。仪征市相关部门后知后觉,直至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