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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年12月5日消息,宝应县兴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因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被沭阳县交通运输局罚款元整的处罚决定。
根据公告内容,宝应县兴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船舶在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宝应县兴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构成了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对宝应县兴隆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做出了罚款元整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