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就要先管住公职人员的“嘴”。这是中纪委监委网站年11月3日发布的“公职人员要做节约粮食的表率”中提出的要求。对此,青锋想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为管注公职人员的“嘴”,是否先从取缔机关食堂入手?
制止大吃大喝,曾经一度成为各级各部门杜绝铺张浪费的一个重点。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纪法规定相继出台,对公务活动用餐提出了明确要求,可以说,公务活动用餐浪费等问题得到了明显遏制。
但是,从一个时间以来各级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铺张浪费的案例看,街头上的大吃大喝,很多人是不敢干了。但也有一些人为了满足嘴瘾,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在私密会所、农家乐等场所,搞超标准接待,仍然想要“靠吃喝联络感情”“拉近距离”。甚至变换花样,把茅台酒装进矿泉水瓶中,或者将高档菜品伪装成普通菜品等变换多种花样,以逃避纪委监委和百姓的监督。
扬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宝应县交通运输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某某等人超标准大吃大喝问题”显示,一年半时间内,宝应县交通运输局就有每次元以上的公务接待达次,花费47.9万元。而且,大部分接待还存在无公函、接待清单不实不全等问题。更严重的是,属于超标准接待就达31次,花费6.76万元,而且是将31次拆分编造为69次接待进行报支。
同样还是发生在扬州的事情。据中新网报道,扬州市党政考察团赴河南省学习考察回到扬州后,时任市长及时任江都区委书记、扬州空港新城党工委书记等考察团成员,在空港新城管委会食堂接受超标准接待。
事实上,利用机关食堂搞超标准接待,违反有关规定大吃大喝,在各个地方时有发生。可以说,街头饭店高档餐厅大吃大喝的公开化,已经悄悄转变到了内部的违规吃喝。
更有让人不能容忍的,个别地方将机关食堂当成了福利,甚至是特权的领地。某机关明确规定,只有什么类型的人才能在机关食堂用餐,让同一系统的其他部门的人员明确感觉受到了歧视。而家住附近的人员,则一天三餐在机关食堂打饭回家,供全家人享用。因为,机关食堂三餐有补贴,每餐的费用远远低于市场同类餐饮的价位。
由此可见,本意为方便干部职工就餐的食堂,在新的形势下,开始慢慢变了味,俨然成了个别人以权谋私,地下吃喝的工具。因此,如果从防止食品浪费,节约财政资金的角度,确保公务活动用餐都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的话,是否应先从取缔机关食堂入手,让公务接待都到街头饭店去,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既拉动了街头经济,又让一些人在大众监督之下,不敢肆意大吃大喝,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