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由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韩某某职务侵占案,经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韩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