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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9/22 19:34:00

日前,宝应市民郭先生向我们反映称,他路过曹甸镇中路时,发现这里许多商家,用电动车、交通锥、竹杆占着门前停车位,甚至有一户商店老板把狗狗拴在停车位上,为主人占着停车位。“我想把车停在某饭店公共车位上,然而,饭店工作人员却不让停车,为此,双方还发生了口角。”郭先生说,门口前面有空余的车位不让人停车,不仅浪费车位资源,而且公共停车位更不是部门或商家的“自留地。”

调查

不消费商家拒绝停

昨天,来到宝应曹甸镇,在曹中路、镇中路上看到,有的沿街店铺门前商家用竹杆、交通锥拦着。一位开服装店的老板说:门前并不是不让停车,如果顾客不来店里消费,可拒绝停车。

市民郭先生说,常常来镇里办事,因停车场离得较远,想把车停在商家门口,但明明商家门口有停车位,就是不让停车,的确很气人。

据了解,去年,曹甸镇有关部门在镇街路边规划了数百个停车位,以缓解停车压力,并对镇环境集中美化。但由于车辆数增多,往往车辆大于停车位。对此,一些有车族很郁闷,他们认为公共停车位就是停车的,可一些商家却不让停车,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进行监管和干预。

在采访中,商家也道出了苦衷,他们称,将车停在自家门口的停车位上,也对他们造成了不便。“门口停满了车,我们怎么去做生意?如果我将车停在你家门口,你心里又是什么滋味,人要将心比心。”做火锅店生意的顾老板说。

回应

商家不得占用门前停车位

商家门前的停车位倒底归谁所有?明确规定,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

曹甸镇城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从道理上讲,商家对店铺门口管理是一件好事,但不代表商家有权私自占用停车位,门口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私有”或禁止他人停车。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用竹杆或交通锥占用停车位,是不道德的甚至属违法行为,市民如遇停车受阻,可向交警部门或城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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