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宝应禁放烟花爆竹时间区域敲定 [复制链接]

1#

中国人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由来已久,

是一项约定俗成渲染节日喜庆气氛的重要活动。

但城市污染问题也随之而来,

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严重扰民。

提起过节相信大家印象中就是

阖家团聚、一起放鞭炮

在这里小编要告诉你

NO!NO!NO!

最新消息

宝应城区将禁放烟花爆竹

区域、时间全部划定

小伙伴们不能任性放鞭炮了!

11月28日下午,宝应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大会在县行*中心召开。宝应县委副书记、县长佘俊臣出席会议并讲话。

宝应县人民*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明确规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执行时间(年1月1日起)等。

重点一:实施时间

自年1月1日起

重点二:实施区域

在宝应县城市规划区内西至运河东堤,南至宝南路,东至国道,北至宝胜路范围内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另外,除全面禁放区外,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等场所也同时禁放。

重点三:惩罚措施

对违规违法燃放行为,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公安机关将按照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通告如下

宝应县人民*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第一条

宝应县城市规划区内西至运河东堤、南至宝南路、东至国道、北至宝胜路(详见禁放区域图)范围内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第二条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县人民*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上述地点所在地人民*府、园区管委会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明确守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

第三条

县人民*府因应对污染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启动大气污染应急预案时,在应急预案规定适用的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条

安宜镇、县经济开发区应当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贯彻执行到位。

第五条

涉及烟花爆竹管理的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六条

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行*许可。

第七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受到行*处罚的,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九条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

全县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

第十条

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十一条

本通告自年1月1日起施行,由宝应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宝应县人民*府

年11月28日

作为居民的我们也应该出一份力

我们应该这样做

???

一、带头倡导绿色理念

积极倡导健康文明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和绿色理念,广泛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共护白云蓝天对于保持空气清新、营造优良环境、确保人身安全的重要意义,努力当好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员。

二、带头做到禁燃禁放

自觉带头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任何时间、地点不放烟花爆竹;主动做好家人、亲朋好友和邻居的思想工作,劝导家人、亲友和邻居严格执行禁燃禁放,以自身和家人的模范行动带动和影响周围群众。

三、带头抵制违规行为

全面落实县委、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劝导、制止、举报、处理违规燃放行为,坚决同违规燃放行为作斗争,确保禁燃禁放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燃放烟花爆竹既污染环境,

又与宝应当前生态文明建设

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格格不入。

为了我们城市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

呼吁广大市民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让我们告别烟花爆竹

留住宝应蓝天白云

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