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检察院传来喜讯,博爱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本旺同志因工作业绩突出,经省院批准,被荣记个人二等功!
从检29年来,刘本旺同志始终把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放在首位,在办理李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申请监督一案中,刘本旺同志在充分听取法院和双方当事人意见、反复审查原审案卷的基础上,认定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向焦作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最终不仅为申请人挽回了余万元经济损失,更为涉案企业消除了困扰数年的经济纠纷,依法保障了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提升了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
特发喜报,以示祝贺!
奋斗人生才有价值!刘本旺同志多年来一直奋斗在检察一线,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不负人民重托,为建设平安博爱贡献光和热!
来源:平安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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