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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迁坟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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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经县*府研究决定,现对位于人民路与海华路交叉口东南侧范围内的坟墓进行搬迁。该宗地四至:东至水运村、南至科技路、西至海华路、北至人民路。凡在该宗地范围内的坟墓请于年10月24日前搬迁完毕,逾期不搬迁者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联系单位联系电话

柏山镇人民*府

柏山国土所

博爱县人民*府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今日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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