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宝应县部分老职工生活补助提标宝应广播电 [复制链接]

1#

记者今天(7月17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近日,宝应县民*局、财*局根据市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联合下发通知,提高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定期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从元提高到元,从年1月1号起执行。

这次标准提高所需经费,按现行财*体制和经费开支渠道不变。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中,原在单位发放定期补助的,仍由原单位发放;县财*代管人员,仍由县财*足额安排资金。

记者:李华

编辑:张晓姿冯丽雪

审核:吴海滨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